6月4日召开的甘肃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地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唐仁健省长签署,以省政府第143号令予以公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废旧立新的地方性规章,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的重大举措。 《办法》共三十条,针对地图需求旺盛、互联网地图快速发展的新情况,建立了地图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新形势下地理信息安全。一是明确了地图的概念,确立了地图统一监管体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从技术上要求地图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编制,从管理上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公告,杜绝“问题地图”,维护国家版权和主权完整。三是强化国家安全意识,严格涉密地图提供,未经保密技术处理并按程序报批的涉密地图数据资料,不得向社会提供。四是禁止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在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公共信息网络上传播。五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将地图审核权限从国家、省二级审核明确为国家、省、市三级审核。六是加强版图意识宣传。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尤其强调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媒体的宣传职责。 |